“新的社会阶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20.中国  广州)


有关增强统战能力与执政能力的十个问题

       

        自从1922年中共二大提出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1]起,统一战线便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克敌制胜的法宝之一。而要用好这个法宝,笔者认为,离不开一种能力,即统战能力,亦即:善于以一个共同的目标为号召力,广泛地凝聚各方人心,团结各种力量,为着实现共同目标而共同奋斗的这样一种能力。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坚持统一战线方针,不断增强统战能力,最终凭借广泛的人民统一战线的人心与力量,战胜了敌人,建立了新中国。
        建国后,中共依然需要人民统一战线这个法宝。但较之建国前有了诸多变化,例如,统一战线的共同目标已由战胜共同敌人,转变为共同建设国家,复兴中华。而最重大的变化是,中共成了执掌全国政权的执政党。于是,作为统一战线领导者的中共,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增强统战能力;作为执政党的中共,需要在执政实践中不断增强执政能力。由于统一战线已成为中共执政条件下的统一战线,而中共执掌的政权则是基于统一战线的人民政权,因此,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增强统战能力与增强执政能力之间具有相融性,前者是后者的一项重要内容。至少可以说,增强统战能力与增强执政能力之间有着很大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既体现在两者的共同取向上,也体现在两者共同面对的难题上。以下从三个方面谈一些思考,提出十个问题,求教于方家。
        一、关于“代表最广大人民”的三个问题
        增强统战能力与增强执政能力的共同取向之一,是中共要善于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唯有如此,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凝聚各方人心,团结各种力量,组成最广泛的人民统一战线;也唯有如此,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扩大执政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扩大与巩固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基础。须知,削弱了缺失了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迟早是会丢失执政地位的。而丢失了执政地位,又何谈增强执政能力?
        所谓“最广大人民”之“最”字,依本人理解,当今的特定含义在于:中共原来“代表工农大众”,自然已是代表“广大”。而随着社会利益的多元分化,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中共与时俱进,在继续代表工农大众的基础上,还要代表包括老板在内的各新社会阶层的精英。工农大众+新的精英=广大+少数,比“广大”更“广大”,堪称“最广大”。中共不仅要“代表”精英,而且还要吸纳新阶层精英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有的老板党员事实上已经成为各级地方或全国的党代表,个别老板党员甚至还有可能进入中共高层。这里的基本逻辑是:党代表你们,党的政策也就会顾及你们的利益,你们就会拥护而不是疏离中共领导;党吸纳你们中间的优秀分子入党,意味着党在政治上也视你们为自己人;你们的代表人物已在中共党内表达利益诉求,你们就无需在中共之外自立门户、分庭抗礼。
        然而,现实未必与上述的逻辑完全一致。在这方面,值得深入思考与研究的问题至少有三个:其一、新阶层的精英们是否都会“领”中共之“情”,忠诚于执政党?近年来的“资本外流”与“老板跑路(出走)”现象,该作何种解读?某些“精英”是否会凭借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另辟蹊径,另起炉灶,以期独立参与政治、参加政权?其二,“最广大人民”中的有些阶层之间存在着利益对立与冲突,能否及如何长期由一个执政党同时代表与团结这些互相冲突的利益,使他们能够稳定持久地和平共处于中共领导的统一战线之内?其三,将有着不同利益诉求的阶层整合进中共,会不会引发中共内部利益分化与冲突?能否及如何保障党内团结,而不至于分化、分派、分裂?还有,如若事情果真发展到某种状态与程度时,是否会在党内出现统一战线?凡此种种,无不成为中共增强统战能力与增强执政能力所共同面对的难题。
        二、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参加政权”的三个问题
        增强统战能力与增强执政能力的共同取向之二是,中共要善于提升各民主党派参政(尤其是参加政权)的力度与效度。因为,中共所执掌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而人民是一个统一战线的概念。可以说,人民政权是基于统一战线的政权,人民政权就是人民统一战线的政权,或者说,人民政权内部存在着统一战线,其突出表现是,中共一党执政,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也有权参加政权。中共增强统战能力,应当包括善于在政权中凝聚各民主党派的人心,团结各民主党派的力量,支持各民主党派通过参加政权,与中共一起,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共同目标而共同奋斗;中共增强执政能力,应当包括改革和完善其领导方式,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方,而不是包揽政权,包打天下,排斥各方。那种将一党独断、单打独斗视为“执政能力强”的错误观念,必须摒弃;那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体制性弊端,必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予以革除。需要坚持的是,在中共执政的同时,善于支持与发挥民主党派在政权中的参政作用。这显然是增强统战能力与执政能力的题中之义。
        然而,在实践中,民主党派参加政权的状况很难令人满意。在这方面,至少需要深入思考与研究三个问题:其一,各民主党派如何才能具有鲜明独特的利益基础,具有自己的社会根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告诉我们,“政党是特定阶级或阶层社会利益的集中代表者”[2]。正是其背后的特定社会利益才驱使各政党积极面向国家政权,或执政,或参政。当今中国的各民主党派,在理论上被定位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实际上,它们各自所代表的社会利益并不清晰,这可能是影响它们参加政权的力度与效度的一个重要原因。笔者曾设想,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可否分别与相应的新社会阶层对接,各自成为某一新社会阶层的利益代表?[3]由此可使各民主党派具有鲜明独特的社会利益基础,具有自己的根基,使“参政党”真的像个“党”,从而提升参加政权的力度与效度。这样,不同新社会阶层也就能各有其所对应的党派,作为自己通向政权系统的利益表达渠道,有助于扩大他们的有序政治参与。其二,如何提升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府与司法机关中任职的比重与层次?23年前,中共[89]14号文件已指出,“应采取切实措施,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的领导职务”。那末,何时能够见到国务院领导层面上的民主党派成员?何时能够见到国务院部委正职领导中民主党派成员的适度增加(目前仅一名民主党派成员与一名无党派人士任正部长)?何时能够见到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司法机关的正职领导(民盟中央主席沈钧儒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首任院长)?何时能够见到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府与司法机关任职的比重与层次,能够达到建国之初的水准?其三,人们通常将民主党派成员担任人大代表,视为“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政权”的例证。笔者以为,此处存在一个逻辑上的问题。按照中共[89]14号文件规定,人大也是“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和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机构,“民主党派成员”的人大代表在人大中“以人民代表的身份”依法进行活动。既然是民主党派“成员”“以人民代表的身份”,而非“以民主党派(代表)的身份”活动,那怎么能以此作为“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加政权”的例证呢?照此推理,某某工会的会员、某某大学的教授、某某残联的成员当选了人大代表,在人大中“以人民代表的身份”依法进行活动,是否就可以据此断言:某某���会是“参政会”?某某大学��“参政校”?某某残联是“参政联”?显然,这是牵强的。


        那末,如何才能让各民主党派“作为一个党派”在人大(国家权力机关)中参政议政和发挥监督作用,从而,真正体现民主党派是“参加政权”的参政党呢?有观点认为,应当准许“民主党派成员”在人大中“以民主党派(代表)的身份”活动,就像中共领导人曾告诫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那样:先是党员,才是代表(或:既是代表,更是党员)。也有观点认为,既然承认我国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4]那末,各民主党派成员似可如同人大中的中共党组那样,在人大中建立本党派的“党组”或“党团”,这会有利于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身份,参加政权。不过,也有人担心,这将冲击中共执政。在笔者看来,见仁见智尚可讨论。但认为民主党派建一个“党组”或“党团”,就会导致中共失去执政地位,那无疑是过高估计了“党组”或“党团”这类组织形式的功能,无疑是对“三个代表”的中共执政党缺乏信心。但是,事情是复杂的。在一定程度上讲,此处提及的三个问题仍然是中共增强统战能力与增强执政能力所共同面对的难题。
        三、关于“接受各民主党派监督”的四个问题
增强统战能力与增强执政能力的共同取向之三是,中共要善于鼓励与接受各民主党派对自己的监督。各民主党派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年保留民主党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正是希望他们“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中共)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5]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其逻辑也清楚地表明:为什么要“长期共存”?就是为了“互相监督”。笔者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出,我国政党制度,应当概括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互相监督制度”。[6]“合作”出自于“同”,“监督”出自于“异”。举凡统一战线,举凡政党合作,总是有同有异,异同并存的,或大同小异,或小同大异,或求同存异,或求异存同。“互相监督”是双向的,但重点是民主党派监督中共。因为,正如邓小平1956年所言,“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受监督”。[7]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共需要接受多方面的监督,包括来自民主党派的监督,目的是避免自己犯大错误。而从当今现实看,面对一系列新挑战、新考验的中共执政党,为了增强执政能力,避免在“导向”(重大决策)上与“形象”(自身队伍)上犯大错误,尤其需要鼓励与接受来自各民主党派等多个方面对自己的监督。这对于增强统战能力与增强执政能力都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笔者注意到,要实现各民主党派对中共的有效监督,除了中共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正认清民主党派监督的价值,真正胸怀“欢迎监督,从善如流”的雅量外,至少还需要对以下四个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与研究:其一,由于中共宣布自己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即代表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各个方面的利益,其中当然也包括各民主党派所代表的那些利益。这样,民主党派已经不可能像建国之初那样,代表有别于中共所代表的社会利益。于是,能否从不同的利益考量出发,对于中共“提供一种单靠(本党)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其二,由于现在的民主党派成员基本上都是在中共意识形态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其思想意识与思维方式与中共党员几无二致。这样,民主党派成员是否还可能像第一代党派成员那样,从另一种思想意识或思维角度出发,对于中共“提供一种单靠(本党)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其三,现在的不少民主党派成员仍未能从或亲历,或非亲历却已熟知的“反右”、“文革”阴影中,解脱出来,何况政治体制改革若不能切实深化,“文革”甚至还会重来。于是,他们是否还心有余悸或已“心有预悸”,害怕一旦当真监督起来,便难逃“反右”、“文革”一类的灭顶之灾?其四,民主党派中担任某些领导职务或拥有某些政治荣誉的成员,深知自己的“职务”与“荣誉”跟中共有关部门或中共有关领导的信任与首肯分不开。于是,他们是否会担心,一旦当真监督起来,便有可能失却中共方面的信任,影响自己的发展前途?这些问题若不能得到有效破解,便很难指望民主党派对中共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监督。因此,也是中共增强统战能力与执政能力所共同面对的难题。
以上简要表述了笔者对于中共增强统战能力和增强执政能力的三个共同取向的认识,尤其提出了有待深入思考与研究的十个问题(难题)。这些难题的提出,并非空穴来风,凭空杜撰,亦非杞人忧天、庸人自扰,而是在多年面对现实,进行观察、学习、思索的基础上梳理而成的。笔者认定,未来的制度走向,由未来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当下我们需要的是,“当真”地逐步“用足”现有宏大理论与宏观制度的空间。要“当真”、“用足”,必须直面难题,研究难题,破解难题。而研究与破解这些难题的过程,又有赖于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赖于切切实实地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资料组.中国共产党历次重要会议集(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13.
[2]俞可平.政治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01.
[3]浦兴祖.现有政治实体与新生社会阶层的“对接”——关于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一点思考[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3).
[4]中共中共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A].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C].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481.
[5]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25.引文中“中共”二字连同括号,系作者所加。
[6]浦兴祖.关于我国政党制度“类型归属”与“理论概括”的思考[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5(2).
[7]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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