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任务,需要多方参与、共同推进。新的社会管理体系是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是一种新的社会管理格局。更加注重与社会建设相结合,通过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设,最终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为社会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统一战线既是党的特殊政治工作、群众工作,也是党的特殊社会工作,宗教工作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管理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社会管理,保障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从而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一、宗教事务社会管理的内涵和要求
近些年来“宗教热”持续升温,其社会基础是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急剧转型。经济生活的急剧变化对人们精神上、心理上、乃至道德观、价值观、生活方式等方面造成了巨大冲击流,社会生活呈现出千姿百态的景象。由此,价值真空、价值多元、价值错位、价值悬置、价值虚无等普遍存在于当今民众的观念中,人们开始从宗教中寻求心理慰藉,更多的人对宗教的道德教化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的社会管理已经迫在眉睫。
宗教事务社会管理是指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方式解决宗教领域的社会问题,加强宗教团体班子建设和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宗教场所管理,健全内部民主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自我监督制度,逐步把寺观教堂和教职人员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围,提高社会管理、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工作水平。
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社会管理,应注意把握以下方面的原则: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支持和引导各宗教努力挖掘宗教教规教义和宗教文化中的有益内容,作出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新阐释,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实行宗教事务社会管理的政治前提。二是要注重对宗教事务的自我管理。社会管理的最高境界是自我管理,最易接受的方式是人性化的方式,要注重自我管理,通过发扬自我教育传统,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加强自律和互律,使得社会管理效果广泛持久。三是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在调研、科学决策和信息公开等方面不断创新,适应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宗教事务社会管理的要求是,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以法律为依据注重源头管理,做好经常性的、深入细致的强基固本工作,防患于未然,消弭于萌芽,化解在基层。实现宗教之间、宗教与社会的和谐,推动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宗教事务在社会管理中面临的情况问题
社会的深刻发展使得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社会管理的落脚点在基层,社会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需要基层来完成。随着城市的发展,工作重心开始下沉,与原来工作相比,基层工作任务多、要求高,使得基层统战工作的开展面临很多困难。
一是基层宗教工作的力量较为薄弱。现实中参与社会管理的手段载体丰富,极为健全,规模效应初显。但基层街道社区的宗教、台办、侨联等工作都是合署办公,头绪较多、关系不顺,薄弱方面表现为宗教部门人手不够,受体制约束,基层出现干部少、临时工多的现象,在实践中表现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特点,普遍感到需要力量充实和相关保障。
二是宗教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意识不够、能力不强。基层干部在实际执行中,对宗教违法的行为在依法管理中缺乏手段,能力不强,特别是与少数宗教界人士发生冲突中的“抱团行为”,执法部门在实际介入中不敢管理,担心激化矛盾,对其淡然处之,尽可能息事宁人。另外,由于基层干部的宗教意识对较为复杂的情况无从应对,实践中不会有效管理,对长期又持续性的工作往往“下文难续”,具体表现为社会服务意识差,社会管理能力弱。
三是宗教工作需要借助各方社会力量,自身的优势作用不明显。当前基层群众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足,组织明目众多,能够作为治理主体的屈指可数,组织发育不健全。宗教工作需要借助各方社会力量来发挥自己的优势作用,探索建立“统战牵头、各方配合”的局面。还有一些宗教团体的半官方色彩较浓,缺乏符合实际、齐抓共管的机制,多头管理、重叠无序的问题严重。
三、对宗教事务社会管理的思考
(一)建立健全宗教社会管理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社会管理的调研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宗教事务也日趋复杂,需要通过调查研究,不断加深对复杂问题的掌控和把握,实施针对性的管理。每年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应组成调研组,明确当年宗教事务管理的重大问题。每次调研活动都应认真安排部署,仔细研究要点,选准调研角度,确立调研范围,制定调研方案,组织调研队伍。重大课题由领导亲自带队,广泛听取意见,也可邀请专家听证,充分吸收专家见解,协同攻关,形成兼具理论和现实双重价值的高质量宗教研究成果。
二是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社会管理的决策制度。科学的决策制度包括听证和咨询。听证是保证程序公正的重要一环,是让利益相关者表达自己诉求的平台。要充分考虑参与主体的代表性和影响力,以保证相应的话语权,给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众一个参与政府决策的机会,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听取各方呼声,表达各方观点,这些都有利于化解矛盾,认可决策的形成过程。在咨询制度中应充分利用专业研究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智力资源,打造政府“外脑”,完善宗教政策决策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三是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社会管理的信息制度。现阶段,各宗教都表现出强烈的传教热情,宗教的传教方式也因此发生着重大变化,更为灵活多样。特别是以因特网为平台的传媒手段促使电子传教时代的到来,虚拟网络宗教组织应运而生。网络传教发展很快,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网上宗教世界。要加强宗教情报工作,对重点人员和宗教阵地建立信息库,全面及时地掌握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种苗头和动向。要探索信息公开制度,宗教部门要准确把握舆情走向,牢牢掌握宗教突发事件的舆论主动权,避免由于信息缺乏和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的谣言恐慌,学会公开、透明、坦诚地面对媒体,自觉接受监督,与新媒体和公众共同形成有力的“舆论合力”来维护社会稳定。
(二)建立健全宗教社会管理的责任体系
一是探索建立宗教执法队伍。如今宗教自身表现形式日益灵活多样,各宗教在传教过程中,运用简明、通俗的形式,解读各自的宗教,将宗教精神深入民众之中,随着宗教组织和信众的不断增加,宗教的任务越来越重。探索建立一支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宗教执法队伍值得思考,以此逐步推动宗教领域执法,完善宗教执法的组织保障、协调配合等运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二是完善基层宗教部门的长效机制。随着社会管理层级体系的完善,基层宗教部门将承担重要角色和工作任务。对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地方应实行部门单列,适当增加人手,针对有部门合署办公的,应增设一名专职领导,为基层宗教工作有力有效的开展提供保证。
(三)建立健全宗教社会管理的自律机制
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混乱无序现象在宗教关系领域反映突出。宗教服务社会管理,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强化宗教内部管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为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一是引导宗教组织明确宗教使命,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人是社会管理的对象和主体,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取决于发挥人的作用。统战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特别是做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能够在参与和配合社会管理中,对所联系群众乃至社会各方面成员产生积极影响。要引导宗教组织高举 “以戒为师”的大旗,有序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只有如此才能有利于完善人格,才能有利于各宗教之间的和睦相处。要努力借鉴现代管理思想,建立符合本宗教教义教规的内部机制,使管理组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方式民主,管理机制有效,管理措施到位,努力为信教群众提供良好的宗教服务,让广大宗教界人士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是明确新形势下赋予宗教界人士的责任,提高他们的组织协调和与政府交流等综合能力,确保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关键时候能站得出来、说得上话,起得到作用,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遵规守戒,研修氛围浓厚,使宗教的优良传统得到继承和弘扬。
三是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引导宗教团体和场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开展活动,注重以人为本,全面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同时也要为宗教团体发挥作用提供保障,建议团体收入和政府补贴双管齐下,为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基本经费保障,解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以利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价值和作用。
(四)建立健全宗教社会管理的组织体系
全球化时代在加快宗教传播和蔓延的同时,也使宗教对社会各个层面的影响复杂化。宗教充当意识形态的角色,加大了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为此需要强化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由各级党委、政府主导的组织领导机制,统筹协调、决策部署宗教事务社会管理的重大问题。强化属地管理,健全以党政分管领导为责任人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和宗教事务社会管理网络。将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落实宗教政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宗教政策理论素养,提升对宗教问题愿意管理、敢于管理、擅长管理的能力。
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大力发展宗教理论建设,这既是宗教工作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也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重大实践项目。要鼓励相关科研机构深入研究现实宗教问题,加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特别是对宗教文化、宗教道德和宗教思想做出符合社会发展的新阐释,提升宗教文化品位。另外还应发挥社区、街道、私营协会等基层组织的重要作用,紧紧依靠他们帮助做好基层宗教工作。
三是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统一战线的显著特色就在于以平等、民主、包容的态度对待差异,以沟通、协商、引导的方式增进共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能够起到潜移默化、融洽汇通的作用。要运用好统战工作的艺术和方法,充分体现亲和力和人情味,多怀理解人的真感情,多说温暖人的贴心话,多做帮助人的实在事,使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真心认同,确保宗教事务社会管理的效果更加深入、更为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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