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阶层的分化与重组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二十余年来,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 原来相对封闭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分配制度的合理化、法制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以及新的劳动、人事、教育制度的确立, 使中间阶层悄然崛起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当前我国中间阶层的划分及其对象
1、中间阶层的概念
对“中间阶层”(或称“中间阶级”、“ 中产阶层”、“中产阶级”) 的界定, 由于侧重的角度不同, 理论界有不同的表述。由此形成的各种界定虽无实质性的区别,有的还互相兼容, 但不同的界定必然导致中间阶层所指对象的差别。
马克思关于中间阶层的思想,集中体现在《资本论》中,散见于他的著作及手稿中。虽然他没有明确地给出中间阶层的定义,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中间阶层分析的基本思路。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中间阶层是其社会地位介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层和社会集团。中间阶层在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上都不是统一的整体,因此中间阶层属于社会过渡阶级范畴,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阶级而只是一个社会阶层。
我国理论界的划分目前主要有三类:一是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对中间阶层进行界定。根据职业分类, 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 认为中间阶层是指就所拥有的各种资源而言, “处于社会的中间等级位置, 属于社会中间层。”二是侧重从经济角度对中间阶层进行界定。比较多的是以收人和财产为标准。有的则强调经济生活的状态, 如马得勇认为, 中间阶层是介于贫困阶层和富有阶层之间的一个阶层。有的将收人、财产与生活状态结合起来加以界定, 如李强认为, 中间阶层或中产阶级是指生活水平、财产地位处于中等层次的社会群体。这样的界定比较普遍, 有合理的成分, 但从纯经济的角度或生活状态, 不仅很难有清晰的衡量和操作标准, 而且现实生活中收人、财产状况和生活水平与阶层位序错位的情况并不少见。三是从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文化地位界定中间阶层。张宛丽认为, 中间阶层是指以从事脑力劳动为主, 靠工资及薪金谋生, 具有谋取一份较高收人、较好工作环境及条件的职业就业能力及相应的家庭消费能力, 有一定的闲暇生活质量, 对其劳动、工作对象拥有一定的支配权, 具有公民、公德意识及相应修养的社会地位分层群体。即从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文化地位上看, 他们均居于现阶段社会上层和下层的中间水平。
笔者认为,中间阶层只是一个相对概念,比较模糊。它与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之间并没有一条径渭分明的界限。是介于富有阶层与贫困阶层之间,其划分的标准主要是收入水平和财富拥有量,同时兼顾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文化程度、社会心态、价值观念等因素。
2、中间阶层的对象
马克思时代,他把中间阶层的对象描述为:小工业家、小商贩、小食利者、手工业者、农民以及医生、律师、牧师、学生等。同时还把“小资产阶级”,包括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等,界定为资本主义社会中间阶层的下层。
但是中间阶层群体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变化的。当代中国中间阶层在社会阶层中所占比重少,并且尚不成熟。他们多数从事行政管理、工程技术、商业营销、教师、律师、医生、秘书等职业,一般受过大专以上教育,在技能、职能、阶级、社会地位或权力等方面都居于“中间地带”。中央党校“现阶段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课题组的同志认为,我国现阶段的中间阶层包括:①由各级党政机关干部构成的社会管理者阶层;②由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艺术等脑力劳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知识分子阶层;③由国有企业、城镇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的厂长经理管理者阶层,或称为企业家阶层;④由拥有某种专门技艺或经营能力,使用生产资料和家庭劳动力或自主经营小型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行业的城乡个体劳动者组成的个体劳动者阶层;⑤由雇工8人以上,占有企业的生产资料的城乡私营企业的所有者组成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的数十位社会学学者经过历时3年的调查研究,于2001年12月公布了他们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十大阶层说”,即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城市无业、失业和半失业者阶层。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来的阶层正在发生分化,新的阶层正在形成和壮大,更重要的是在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个不断扩大的社会中间层和企业家阶层。今后,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在构成成分上不会有大的变化,可能变化的主要是各个阶层的规模,其中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会大大扩张。[1]同时,还会有新的群体进入中产阶层,如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一部分农民也将进入中间阶层的行列。
二、我国中间阶层的社会作用
我国社会中间阶层的作用不能一概而论,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是“稳定器”和“推动器”的综合体。
1、中间阶层是社会的稳定器。
关于中间阶层“稳定器”的观点被广泛接受,但这只能从既得利益或经济角度来解释。我国社会中间阶层求稳怕乱,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尽管中间阶层的构成比较复杂,信仰多元,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但总的来说,他们有着较稳定和不菲的收入,过着较为舒适的生活。正如有人所说的:中间阶层的人更容易产生幸福感,因为他们拥有的财富比较适度,既不会多到让他们远离正常人,又不会少到让他们为生存而担忧。因此,中间阶层从其切身利害关系出发,不赞成通过大乱以达到大治的主张,更惧怕发生社会动荡。他们并不排斥变革,对生活的变革具有良好的心理准备,对社会问题注重理性判断,对矛盾的处理较为理智,自我意识强,反对用剧烈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所以,只要中间阶层的人数比重不断上升,发生重大政治突变或社会动乱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小。如果中间阶层的规模足够强大,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导性力量,社会阶层结构呈现类似于“橄榄形”的分布状态,那么社会将处于一种相对稳定和持续发展的态势。其原因是, 第一, 中间阶层是介于社会上层与下层的缓冲层, 他们既没有社会上层那样具有庞大的社会财富、很高的社会政治权力,也不像社会底层的普通工人、农民等, 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解困, 对社会政治资源的分配和运作影响力较少, 生活方式相对比较简单。他们一般具有较高的经济收入, 生活安逸, 受过较高程度的教育, 具有较高的知识和技能, 具有一定的社会声望, 并且对社会政治资源的配置和运作有一定的影响力。当他们成为社会主体时, 社会上层与下层之间的冲突就会受到阻止, 社会矛盾就会大大缓和, 这是社会稳定的政治原因。第二, 中间阶层在社会上代表理性、温和、保守、中庸的社会意识形态, 对自己的生存状况比较满意, 具有一定的安全感和理性勤勉的品格, 满足于靠自己的知识、技能和不断勤奋地工作来保持较高的生活水准, 并形成了理性勤勉的文化观念和行为方式。当这种意识形态占据主导地位时, 极端的思想冲突观念就很难有市场, 这是社会稳定的思想原因。第三, 中间阶层是引导社会消费的最主要群体, 当中间阶层占社会的多数时, 中间阶层的生活方式就保证了社会庞大稳定的消费市场,这是社会稳定的经济原因。
2、中间阶层往往也会成为“推动器”,在某些条件下甚至可能成为“破坏器”。
“第三波民主化运动不是由地主、农民和产业工人(除了波兰)来领导的,几乎在每一个国家民主化最积极的支持者来自城市中产阶级”“若说国际上任何社会运动,几乎都是中间阶层掀起的,应该符合事实。” [2] 与传统社会的工人和农民相比,当代中国中间阶层具有较强的现代公民意识和较少的臣民意识,他们对现代民主和法治的理解比较深刻、全面,对专制和独裁则持坚决反对的态度。良好的教育背景使得中间阶层深谙中间社会的优势与不足,在“仓廪实而知荣辱”之后,他们会提出更高的实现自我价值的要求,政治参与意识特别强烈。他们富于批判精神,向往民主和法治社会;但同时也深知,民主和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激进的群众性的民主运动并非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惟一途径,因而主张通过渐进改革的方式来推动当前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实际上,作为一种社会稳定力量,中间阶层显然具有一定的保守性,但这种保守性是相对的。他们具有较为理性的批判性。他们对事物的评判不是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加以批判和改造。正是由于中间阶层具有保守性和批判性的双重特性,才使得他们既是政治稳定的社会基础,又是推进政治民主化的一支重要力量。
因此,在许多问题上,“理性”中间阶层总是按自己的经济利益而不是无产阶级的政治信仰作出判断,所以我们无法认同中间阶层一定是“稳定器”的观点。
三、积极培育我国社会中间阶层
1、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当前社会分配秩序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混乱,通过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手段猎取财富提升自己社会地位的现象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一些政府管理部门、甚至执法部门,为缓解分配变化带来的矛盾,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改善办公条件,往往巧立名目,或通过非财政、非正规渠道向企业和个人收费,或以“创收”为名搞垄断经营,导致许多部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三乱”现象屡禁不止。这种经济运行中的垄断行为及带有行政色彩的垄断现象,使得一部分人凭借其垄断收入顺利进入中间阶层,极大地妨碍了大多数人凭借自身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努力进入中间阶层。所以必须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管齐下、多策并举,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使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切实得到提高,使再分配的各项调控机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更加有力、有效,使三次分配的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等在促进分配公平中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努力,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和规范的收入分配秩序。
2、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积极引导人们自主创业,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培育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渠道。应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工商管理等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和风险,为更多社会成员提供创业的机会和平台。认真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重只有2.3%,且来源渠道比较单一。要规范和发展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黄金、外汇、保险市场,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投资理财渠道。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力度,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3、加快城市化进程,改革城乡二元体制
城市化能够促进教育与科技事业的发展,从而有利干新中间阶层的发育成长。制约我国中等收入者阶层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人口收入长期偏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十分重要的就是推动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行业转移,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一要通过发展农村城镇化,打破城乡隔离的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经济社会体制、制度和政策, 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消除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体制和制度障碍。二要加大财政支出中的支农比重,重点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科技及农村教育的投入,增强农业经济的发展后劲。三要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健全农村融资渠道,防止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四要改善农产品贸易条件,以市场为基础调整工农业产品比价,消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五是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问题,稳步推进进城农民逐步融入城镇,让更多从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促使中间阶层发展壮大。
4、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现代社会,教育是人们向上流动最重要的动力机制之一,这表现在学历和文凭成为人们向上流动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准。研究表明,一个人接受教育水平与其收入水平呈现正相关关系,受教育时间越长,预期收益也就越高。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使更多的人通过攀登“知识的阶梯”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加强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把低知识水平、低技能的劳动者提升到高技能的劳动岗位上,从而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特别是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多数人拥有了进入中、上层的社会资源,是新中间阶层倔起的必要条件之一。我国近年来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但仍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面对国际化与市场化的新形势,发展高等教育,一方面要挖掘现有公立高等院校的潜力,但另一方面,开拓体制外资源,积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可能更能解决教育需求高涨与教育供给不足的矛盾。
总之,当代中国的中间阶层尚处于萌芽状态,尚未定型。它能否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成为社会的主体部分,一方面有赖于市场经济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社会政治制度所能提供的基本条件。在当前社会阶层分化加速进行的转型期,只有当中间阶层持续壮大并成为社会的主流时,才能说社会阶层分化是一种良性分化。
参考文献:
[1] 罗玉达.现代社会学[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191—192.
[2]张伟.对中间阶层“稳定器”论的审慎[J].理论前沿,200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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